太阳成集团tyc9728
上体艺〔2025〕7 号
艺术学院本科生第二课堂成绩单实施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教育和体育的重要论述为根本遵循,贯彻落实全国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及《中长期青年发展规划(2016—2025年)》《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等要求,围绕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认真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以加强大学生思想道德建设为核心,以培养创新精神与实践能力为重点,积极推进大学生素质教育,推动大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
第二条 在学校深化高等教育改革的背景下,为适应新时代要求和学生工作新特点,根据《团中央学校部关于推广实施高校共青团“第二课堂成绩单”制度的通知》《深化高校共青团“第二课堂成绩单”制度工作指引》以及上体学字〔2023〕15号文《关于印发〈9728太阳集团本科生第二课堂成绩单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等文件,构建第一课堂和第二课堂相互促进、相互融合的人才培养模式,修订《9728太阳集团艺术学院本科生第二课堂成绩单实施办法(试行)》,加强对学生成长成才的导向作用,促进学生“五育并举”,推动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进一步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
第二章 实施原则
第三条 聚焦立德树人。围绕“三全育人”,突出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和实践育人的基本方式,兼顾拓展技能素质,重点促进学生提升政治素养和思想境界,引导广大学生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成长为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第四条 融入育人大局。围绕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积极融入教育教学大局,围绕学院人才培养中心工作,充分发挥第二课堂协同育人作用,为学院育人决策及教学评估等提供依据。
第五条 提升发展质量。持续提高第二课堂课程质量,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工作体系和制度体系,推动“第二课堂成绩单”制度有机融入高校人才培养体系、“三全育人”综合改革和“大思政”工作格局。
第六条 强化评价导向。提升“第二课堂成绩单”价值应用功能,将理想信念、政治素养、道德品质、能力素质等育人成效显性化,为青年人才政治举荐、表彰激励、求职升学和高校人才培养质量评价、学科评估等提供重要依据。
第七条 公平公正公开。在第二课堂成绩单的管理实施过程中,应严格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以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创新型、应用型、复合型拔尖体育人才为目标,严格遵循上级文件要求及本办法相关要求开展工作。
第三章 主要内容
第八条 第二课堂成绩单纳入艺术学院本科生教学培养方案。艺术学院学生在校期间,除完成第一课堂本科教学计划所规定的学分外,需完成本办法规定的第二课堂成绩单,四年分数之和需达到100分。
第九条 艺术学院第二课堂成绩单作为体现大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重要参考,将其作为学院新时代教育评价的重要依据,按照“五育并举”的要求,设立6个栏目,总分100分,分为:思想品德素养、社会实践服务、科研创新能力、校园文化活动、技能培训研修与其他。具体内容如下:
(一)思想品德素养:本栏目以加强德育为主要目标,总分30分。其中10分为平时表现(其中优秀9-10分,不超过20%,良好6-8分,不超过30%,合格5分,不合格5分以下),辅导员根据学生德智体美劳等日常表现提出初步意见,经学院团委审核后予以认定;20分为参与大思政、党团建主题活动及其他项目,具体分值对照标准计算(见本办法附件)。总分值超过30分的以30分计算,如学生在本学年受到学院及学校处分,本项为0分。
(二)社会实践服务:本栏目以加强劳育为主要目标,总分15分。分值由对照表计算所得,分值超过15分的以15分计算。
(三)科研创新能力:本栏目以加强智育为主要目标,总分15分。分值由对照表计算所得,分值超过15分的以15分计算。
(四)校园文化活动:本项目以加强体育、美育为主要目标,总分15分。分值由对照表计算所得,分值超过15分的以15分计算。
(五)技能培训研修:本栏目以加强体育、劳育为目标,总分10分,分值由对照表计算所得,分值超过10分的以10分计算。
(六)其他:本栏目以加强学生自主管理、自主服务为目标,总分15分。分值由对照表计算所得,分值超过15分的以15分计算。
第十条 优秀学风班、活力团支部等集体荣誉以附加分的形式进行认证。附加项目总分值不得超过10分。
第四章 实施规范与管理
第十一条 学工部、校团委具体指导第二课堂成绩单的实施工作,艺术学院团委牵头负责本学院学生第二课堂成绩单测评及认定工作制定本单位“第二课堂成绩单管理细则”。管理细则须经艺术学院党政联席会审定,并报第二课堂成绩单工作领导小组审核通过后实施。
第十二条 学生须根据第二课堂成绩单上具体的活动内容,结合自己的兴趣、特长和能力,自主选择参加第二课堂活动,完成规定要求和任务。
第十三条 艺术学院团委统筹协调本学院学生第二课堂成绩单认定。认定原则如下:自主申请制,学生参与活动后,需在各单位发布的认证周期内,自行携带由活动发起者相关单位负责人的认证证明(需公章及负责人签名)及公示(线上或线下)至艺术学院进行认证;组织负责制,如有跨单位的第二课堂活动,由活动组织单位提供名单并由艺术学院依照本院管理办法认证;综合管理制,校级及以上的第二课堂活动由活动组织单位向学工部、团委提出赋分申请并审核通过后给予分值界定参考,由艺术学院按照认证程序处理。
第十四条 艺术学院严格审核第二课堂成绩单的认证,加强过程管理,做好各级各类活动台账。由艺术学院组织的院级活动由带队指导老师提前报备至太阳成集团tyc9728团委并提出赋分申请,审核通过后进行分值公示与认证。
需提前向太阳成集团tyc9728团委提出赋分申请,在活动结束后,需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活动名称、活动时间、活动简介、人员名单、发起单位”等;同步向参与者提供具有“活动负责人(学生)、主管单位老师签名”认证后的活动证明以及人员清单。
第十五条 同一活动、证书不可重复认证,重复考取相同证书只加一次分(如多次参加英语四六级考试);证书的分值认证应以获得证书当年为准。科研创新作品的分值按照作者排名逐次递减。班级、社团等开展的常规活动不应计入测评,如有重大活动需要测评认证的需提交太阳成集团tyc9728团委进行审批。
第十六条 在奖学金评定中,根据艺术学院实际情况制定相应办法,由学习文化成绩与第二课堂成绩单按相应比例构成综合素质测评,作为参考依据。
第十七条 如有超出本办法规定的特殊情况,由第二课堂成绩单工作领导小组按照相关制度集体决策。
第五章 组织领导与保障
第十八条 在9728太阳集团学术委员会下建立第二课堂成绩单工作领导小组,工作领导小组下设第二课堂成绩单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校团委。艺术学院第二课堂成绩单工作由学院党总支负责,由学院团委具体统筹协调第二课堂成绩单认证和考核工作。
第十九条 第二课堂各项活动组织和质量进由太阳成集团tyc9728进行监督,并对认证工作进行抽检、复审。对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对相关教师及学生按照学校有关规章制度进行处理。
第二十条 第二课堂成绩单纳入团员发展、推优工作、评奖评优、推免、青马培养工程等评价体系,将其作为学生评价的重要依据。
第二十一条 在毕业前将“第二课堂成绩单”纳入学生档案,作为学生综合素养和能力素质的有效证明。
第二十二条 加大宣传推广力度,太阳成集团tyc9728组织“第二课堂成绩单”专题解读会,结合艺术学院专业特色和学生工作开展特点,面向全年级进行宣讲,将该工作作为每年新生教育的重点工作推进,做到“人人知晓、人人参与、人人认可、人人实行”,提高覆盖面、知晓度、认可度。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三条 艺术学院负责解释。
第二十四条 艺术学院结合本单位人才培养目标制定相应的实施细则,并报9728太阳集团第二课堂成绩单工作领导小组备案。
第二十五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自2023级本科生开始实施。2021级和2022级本科生仍沿用《上海体育学院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实施办法》(上体院学字〔2005〕51号)过渡。2022级本科生毕业之日,《上海体育学院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实施办法》(上体院学字〔2005〕51号)同时废止。以往规定与本办法不一致的,以本办法为准。
第二十六条 实施细则将根据实际情况需要进行修订调整。
第二课堂细则详情“附件一”
1、思想品德素养(30分) |
本栏主要记载学生参加党、团组织的思想政治类重要活动。如:各级各类演讲征文比赛、主题集会等党团主题活动;各级党校、团校的培训经历;获优秀党团员、学生干部等荣誉称号;见义勇为等好人好事;其他类别的分值由艺术学院按照具体情况进行统一审定。 |
备注:个人平时综合表现、青年大学习及其他板块每项各占 10 分。 |
加分项目名称 |
分值 |
备注 |
个人平时综合表现 |
1—10 |
由各年级辅导员根据学生学年表现统筹加分(其中优秀9-10分,原则上不超过20%,良好6-8分,不超过30%,合格5分) |
参与大思政、党团建活动情况 |
1—20 |
1.个人加分:个人参与大思政活动可凭借凭证由学院团委认定活动实际加分,依据校级规定级别进行赋分。 2.集体加分:团支部展开班级党团建活动需提前上报,并作会议记录,由学院团委认定活动实际加分情况(由学院团委统计核对并公布)。 |
其他 |
校级优秀学生干部 3分 |
校级优秀学生 2分 |
校级单项积极分子 1分 |
校级十佳共青团员 5分 |
校级优秀共青团干部 3分 |
校级优秀共青团员 2分 |
校级发展对象培训班结业 5分 |
校级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结业 5分 |
校级党团培训并结业 4分 |
院级党团培训并结业 2分 |
党团培训班优秀学员 1-4分 |
国家奖学金 7分 |
上海市奖学金 6分 |
校级特等奖学金 5分 |
校级奖学金一等/二等/三等 (3、2、1) |
军训优秀学员1分 |
军训优秀通讯员1分 |
无偿献血(此项加分仅面向校内组织的献血活动) 7分 |
体质健康检测(每学期通过体质健康测试并达到良好) 5分 |
国家级、省部级、区(市)级党团培训并结业; |
国家级、省部级、区县(市)级、校级、个人等相关奖励; |
拾金不昧,好人好事。 |
浮动指标 |
1—15 |
国家级、省部级、区(市)级、校级、院社会实践级先进集体(项目)、个人等相关奖励;参与校、学院团委直接组织并实践的活动 |
2、社会实践服务(15分) |
本栏主要记载参与各级社会实践、志愿服务情况;获各级各类社会实践、志愿服务集体或个人荣誉称号情况;其他类别的分值由太阳成集团tyc9728按照具体情况进行统一审定。 |
加分项目名称 |
分值 |
备注 |
校级社会实践先进个人 |
3 |
|
校级社会实践十佳标兵 |
5 |
|
校级优秀志愿者 |
5 |
|
暑期社会实践集体项目 |
负责人+5 项目成员+3 |
|
暑期社会实践个人项目 |
2—4 |
上海市、区级暑托班、校内挂职4分;个人返乡项目2分,其他不加分 |
校/院级活动志愿者(工作人员) |
0.5-2/次 |
|
志愿者服务活动 |
1/5h |
|
勤工助学 |
7/学期 |
工作时长需在岗满一学期 |
办公室行政坐班 |
0.5-2/次 |
例如:根据参与学院值班、蓝本坐班、志愿活动开展等工作情况进行统筹。 |
文体赛事活动组织 |
0.5-2/次 |
例如:根据参与各类校级、院级会议布置、晚会志愿服务活动、赛事活动组织等工作情况进行统筹 |
浮动指标 |
1—15 |
国家级、省部级、区(市)级、校级、院社会实践级先进集体(项目)、个人等相关奖励;参与院教学实践活动 (需学院团委认证) |
3、科研创新能力(15分) |
本栏主要记载学生课外所从事的创新创业活动情况以及在参加各级各类学术科技、创新创业等比赛中取得的成绩;在校内外媒体发表论文或文章;参加学术讲座报告等;其他类别的分值由太阳成集团tyc9728按照具体情况进行统一审定。 |
备注:校外的各类比赛、论文发表、参会交流等均需提供可以证明代表学校发表、参会、参赛的佐证材料。 |
加分项目名称 |
分值 |
备注 |
“挑战杯”、“创新大赛”、“汇创青春”、中国大学生计算机设计大赛等双创和学科竞赛入围全国及获奖 |
负责人+15 项目成员+12 |
|
“挑战杯”、“创新大赛”、“汇创青春”、中国大学生计算机设计大赛等双创和学科竞赛获省部级奖项 |
负责人+10 项目成员1-5 |
1、同时参加与获奖,就高加分; 2、同一比赛参加多个项目取最高一项加分; 3、分值按照作者排名逐次递减; 4、所有赛事需在教育部公布的赛事白名单内。 (学院组织的相关学科比赛) |
“挑战杯”、“创新大赛”、“汇创青春”、中国大学生计算机设计大赛等双创和学科竞赛入围省部级 |
负责人+7 项目成员1-4 |
“挑战杯”、“创新大赛”、“汇创青春”、中国大学生计算机设计大赛等双创和学科竞赛获校级奖项 |
负责人+3 项目成员1-2 |
参与“挑战杯”、“创新大赛”、“汇创青春”、中国大学生计算机设计大赛等双创和学科竞赛立项 |
负责人1 |
相关作品产品专利 |
5 |
1、同时参加与获奖,取最高一项加分; |
学术期刊论文发表 |
C刊及以上:15 普刊:5 |
1、普刊原则上鼓励独立作者发表,如有其他作者,仅第一作者获得分数; 2、作者的第一署名单位须为9728太阳集团; 3、以见刊或正式录用通知为准; 4、普刊每学年仅认定1篇 |
专业类投稿汇报交流:口头汇报/墙报交流/书面交流 |
1--5 |
成果等级由学术委员会认定 |
新闻、照片等在主流媒体发表 |
/ |
根据实际情况认定 |
参加校/院级学术讲座 |
1/次 |
根据实际情况认定 |
新媒体账号运营 |
0.5-2/次 |
例如:根据参与各类校级、院级拍摄、公众号排版、文稿撰写、图片制作等工作情况进行统筹 |
浮动指标 |
1--15 |
国家级课题立项并结项;省部级课题立项并结项;校级课题立项并结项; |
4、校园文化活动(15分) |
本栏主要记载参与各类文艺活动及获奖情况:参与文化艺术等校园文化活动情况;参与各类体育活动及获奖情况;有益于身心健康发展的其他重要经历等;其他类别的分值由太阳成集团tyc9728按照具体情况进行统一审定。 |
备注:校外的艺体类比赛需提供秩序册/成绩单或其他可以证明代表学校参赛的佐证材料。 |
加分项目名称 |
分值 |
备注 |
国家级以上落款单位组织的体育休闲类比赛(非协会类):一等/二等/三等 |
15、13、11 |
同一项目同一比赛就高加分 |
省部级及以上落款单位组织的体育休闲类比赛(非协会类):一等/二等/三等 |
10、8、6 |
区(市)级或各协会落款单位组织的体育类比赛:一等/二等/三等 |
5、4、3 |
国家级及以上落款单位组织的文艺类比赛(非协会类):一等/二等/三等 |
15、13、11 |
特等奖、冠军等最高奖项按一等奖计算,包含音乐、美术、舞蹈、辩论、主持、配音等,具体比赛级别名录需各专业与团委协商认定 |
省部级及以上落款单位组织的文艺类比赛(非协会类):一等/二等/三等 |
10、8、6 |
区(市)级或各协会落款单位组织的文艺类比赛:一等/二等/三等 |
5、4、3 |
校级文艺比赛获奖获一/二/三等奖 |
3、2、1 |
获校园十佳歌手称号 |
3 |
|
9728太阳集团校运会、普及杯第一、二、三名(团队项目、个人项目) |
8、5、3 |
|
参加校/院级文体类活动 |
0.5-4 |
参与比赛+1 根据奖项情况分别赋分 |
浮动指标 |
1--15 |
根据实际情况认定 |
5、技能培训研修(10分) |
本栏主要记载学生参加各类与太阳集团相关的技能培训和比赛,以及其他各栏目无法记录的重要经历或成果。其他类别的分值由太阳成集团tyc9728按照具体情况进行统一审定。 |
备注:校外的各类比赛需提供秩序册/成绩单或其他可以证明代表学校参赛的佐证材料。 |
加分项目名称 |
分值 |
备注 |
运动员等级证书: 健将/一级/二级/三级 |
10、8、5、2 |
|
裁判员等级证书: 一级/二级/三级 |
8、5、2 |
|
教练员等级证书:A-E级 |
8、6、4、2、1 |
|
教练员等级证书: 高级、中级、初级 |
8、5、2 |
|
国家级体育社会指导员证书 |
5 |
|
体育经纪人、经理人 |
5 |
|
上海市级体育社会指导员证书:一级/二级/三级 |
3、2、1 |
|
教师资格证 |
5 |
|
普通话证书 |
一级甲等 8、 一级乙等 5、 二级甲等 2 |
二级甲等及以上 |
驾驶证 |
5 |
|
CET4/6 |
5、10 |
|
雅思6.0分及以上 |
10 |
|
托福85分及以上 |
10 |
|
一/二/三级及以上计算机等级考试 |
5/8/10 |
|
辅修证书 |
5 |
|
急救员证 |
5 |
|
救生员证 |
5 |
|
浮动指标 |
1—10 |
1、其他专业技术人员职证书或者技能人员职业资格证书(依据国家职业资格目录)根据实际情况认定 2、根据证书日期所在学年加分 3、其他根据实际情况再讨论认定 |
6、其他(15分) |
本栏主要记载学生担任各级团组织、学生组织等校院两级的工作职务;学生参加一学期以上的社团工作或活动经历,其他类别的分值由太阳成集团tyc9728按照具体情况进行统一审定。 |
加分项目名称 |
分值 |
备注 |
校/院级团委副书记 (合格-优秀) |
6-10 |
不合格0- |
校/院级团委委员 (合格-优秀) |
4-6 |
|
校/院级学生会主席 (合格-优秀) |
6-10 |
|
校/院级学生会部门负责人 (合格-优秀) |
4-6 |
|
校/院级学生会干事、成员 (合格-优秀) |
2-4 |
|
校/院级社团负责人 (合格-优秀) |
4-6 |
每人每学年最多加两个社团分 |
校/院级社团成员、成员 |
2 |
每人每学年最多加两个社团分 |
校/院级球队教练 |
4 |
|
校/院级球队经理 |
4 |
|
校/院级球队队员 |
2 |
|
校/院辩论队队长 |
4 |
|
校/院辩论队队员 |
2 |
|
团支部书记、班长 |
4 |
|
其他班委 |
2 |
|
导生(合格-优秀) |
2、4 |
|
寝室长(合格-优秀) |
1、2 |
|
浮动指标 |
1--15 |
根据实际情况认定 |
7、附加分 |
加分项目名称 |
分值 |
备注 |
优秀学风集体(标兵) |
5 |
|
优秀学风集体(入选) |
3 |
|
活力团支部(标兵) |
5 |
|
活力团支部(入选) |
3 |
|
十佳活力团支部 |
5 |
|
太阳成集团tyc9728
2025年7月21日
信息公开属性:公开
关键词:第二课堂
抄送:无 |
中共太阳成集团tyc9728办公室 2025年7月21日印发 |